新交房遇大雨成水帘洞业主叫苦不迭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7-27

  刚刚交付的新房,在一场大雨后竟然变成了“水帘洞”。业主吴先生质疑开发商施工质量,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诿,房屋损失惨重。吴先生该如何维权?律师给出建议。

  近日,吴先生反映,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购买的中交山海大观的毛坯房刚交付,不料一场大雨让新房变成了“水帘洞”。吴先生说,7月9日的大雨过后,他发现新房内积水严重,墙体多处发霉。经过几天紧急抢修,发现下水管道内堆满了建筑垃圾,怀疑是施工时留下的。由于积水问题持续了三天,吴先生的地板、墙面和家居用品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更让他担心的是,墙体吸水过多,等完全晾干后才能继续装修,打乱了他的装修计划。

  对于吴先生的投诉,物业公司回应称确实接到过相关业主投诉,但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落实。开发商方面则表示,房子已经验收完成,后续问题应由物业管理。吴先生对这种推诿非常不满,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对排水系统的故障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指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吴先生有权依法要求开发商或物业进行赔偿。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此次事件暴露了开发商和物业在施工和管理上的诸多漏洞。首先,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建筑垃圾堵塞排水系统,显然是施工质量不过关的表现。其次,物业和开发商在面对问题时互相推诿,缺乏担当。业主在购房时支付了高额的房价,理应享受到应有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吴先生的遭遇也提醒广大购房者,验房时应更加细致和谨慎,尽量选择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开发商。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法律角度看,吴先生完全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赔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继续推诿,吴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建议吴先生在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时,可以借鉴律师的建议,要求共同承担责任,争取自身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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