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0178等3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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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80178等3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竞谈项目为11080178等3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项目编号2024-JQSSSY-G3001,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监理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应谈人报名应谈。

  项目1:11080178工程,为旧址修缮工程,建筑面积7955平方米,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该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项目2:11080177工程,为旧址修缮工程,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该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项目3:11080176工程,为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建筑面积2248平方米,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该工程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监理服务内容: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至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

  3.监理项目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满足文物保护修缮专业要求,通过文物管理部门及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工程品质衡量准则合格。完工验收及工程资料归档,符合国家文物局下发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规范。

  投标人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应谈人资质条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经营事物的规模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应谈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至少有1项监理合同金额32万元以上的监理业绩。

  4.应谈人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

  (1)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对承担的3个监理项目负全责,并直接负责项目1的监理工作。

  (2)项目2、项目3各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经监理人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书面授权,在总监领导下,分别具体负责项目2、项目3的监理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资料员,在满足工作需求条件下,按专业要求合理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证书,近5年内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至少有1项监理合同金额32万元以上的监理业绩,企业在职员工,无在建工程。

  (2)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均无在处罚期的记录。

  (5)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记录;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和可能会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资格后审。由谈判委员会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应谈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标、技术标实行合格制,应谈人信誉要求实行承诺制。

  (1)竞谈控制价:合计67万元。其中:项目1为32万元;项目2为17万元;项目3为18万元。

  (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资格标、技术标实行合格制,采用1轮谈判、2次报价方式,出现报价一致且影响成交候选人排序名次情况时,由谈判委员会主持,对报价一致的应谈人的排序名次以摇号方式确定。应谈人信誉要求实行承诺制。

  凡有意参与竞谈的潜在应谈人,须将下列材料的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谈判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谈判人将竞谈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加密后发送至应谈人指定邮箱。应谈人将附件内容填报完成后,电子版发送至谈判人电子邮箱,附件原件同步递交谈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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