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各位领导,我公司系霍邱县一家房建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水利工程监理丙级(水利部颁发)企业,现对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2月18日发出的关于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和审计单位的补充公告部分存在疑问: “工程监理: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门(协会) 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实施监理服务过程中,每个标段必须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 ,参与人员一定报名时提供资质证书”。 我公司对此补充公告存在疑问如下: 1、根据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的经营事物的规模为:可承担小于15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小于5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小于50公顷的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此标准范围完全能承担霍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为何无故提高选聘标准,排斥潜在投标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条款要求?是否与中央大力扶持中微企业未来的发展,解决就业之精神相违背? 2、同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TH2022GC0011)、颍上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YS2022GC0028)等同类项目公开对外招标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均是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即可承接该项目,以上市县是否按照省厅要求及法律许可要求执行的?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交通部、水利部等八部委2019年9月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精确指出,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业绩奖项要求,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而霍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等级标准均在水利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业务许可范围内,在并非公开对外招标的情况下,项目法人缘何直接以乙级及以上资质为入门竞聘条件?试问执行标准何在?法律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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