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最近一段时间确定
商品房也有保修期,但众多购买的人对此知晓度并不高,开发商在卖房时常常忽视甚至故意绝口不提保修期问题
“房子除了关注其价格,你关注过它的保修期吗?”近日,呼和浩特市民张爱琴告诉本报记者。
入住后发现主卧室内阳台顶上有多处渗水现象,就此问题她多次找到物业和工程部,而对方只是找人来看看,并没有给维修。期间渗水面积逐步扩大,因为担心房子受损,也怕物业拖延太麻烦,张爱琴就自己花钱重新做了防水由于没找到渗水原因,所以没有修好。后来,因为家里有事,她回老家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她委托楼下的业主帮着一起找物业解决楼下的房子也渗水,最后物业表示,只要他们自己掏材料钱,他们就帮着给修,并说房子保修期已经快到了,过期就由业主自己解决了。
“我这才醒悟,原来房子也有保修期,可是我之前根本不知道,还自己花钱重新做了防水。”张爱琴对《北方周末报》说,“开发商从未介绍过商品房的保修期。”
任何商品都有保修期,商品房也一样。不过,在购买商品房时,很多人的法律意识较薄弱,对商品房的保修期都不太在意,只知道开发商承诺过水管坏了、漏水了等等问题都可以找他们,但到了真正需要修理的时候,恐怕问题就没这么简单了。
“一年里接到关于房屋的品质投诉就有多起。”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办工作人员在接受《北方周末报》采访时说。
商品房虽有保修期,但又不同于一般商品,像《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的一些条款对于商品房这类大标产品的质量保障是不适用的。这类特殊商品的质量保修主要参考的是行业法规规范;从另一方面讲,一套商品房内涉及的建材、设备很多,而且相当多的部分都有自己行业的特殊保修和质保要求,在时间上很难统一保修时限。
采访中,本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成以上的受访者都认为“楼盘质量是影响消费者买房的主要的因素”。而接近的受访者对小区房屋的品质不满意。尤其是房屋渗漏一直是质量顽疾。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年月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具体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整体的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的时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施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所谓的合理使用的时间,是根据图纸设计年限,该多少年就是多少年,在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标示。”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办工作人员对《北方周末报》说。
他说,毛坯房竣工后,开发商在交房前一般先由业主验收,发现没质量上的问题后才领钥匙;在这期间,假如发现房子有质量上的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但是交房之后,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房屋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开发商将不会承担责任。
“如果问题不是在改造范围内,可以找开发商协调解决。”上述工作人员强调,“装修期间产生的问题,要视什么原因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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