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7号),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20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一)考试科目。设《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详见附件1)。
《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成绩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详见附件4)。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规定执行,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线: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能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
(一)具有工程建设价格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二)具有工程建设价格、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报名时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examfro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一)在线.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缴费。
2.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PDF格式),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试成绩公布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核。
3.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应上传PDF格式的个人在读院校的相关说明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并告知资格审核单位予以登记,考试成绩公布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核。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1.国内考生需要出示以下材料清单:①考生报名登记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④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⑤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证明文件。
2.境外考生需要出示以下材料清单:①考生报名登记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翻译件(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③护照原件及复印件;④入境工作许可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核查: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3号白龙大厦B座1603室,联系电线)。
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六、成绩和证书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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