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2017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6-02

  2017年第二季度,审计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公司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953个单位1203个项目,涉及资金2890.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35.99亿元。审计着重关注了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以往跟踪审计察觉缺陷的整改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主动作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从第二季度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取得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推进脱贫攻坚方面。教育部组织教授服务团,深入贫穷的地方助力精准脱贫;国土资源部出台措施,鼓励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卫生计生委分类分批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湖南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兜住民生底线;云南省巍山县青华乡发展“庭院经济”,促进贫困户增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工业与信息化部改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商务部持续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北京市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广企业工商登记全流程电子化;黑龙江省通过工商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浙江省杭州市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四川省成都市集中清理各部门要求群众提供的不合理证明。

  (三)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方面。财政部积极地推进营改增试点政策实施;环境保护部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督查;北京市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严控债务风险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吉林省推广电能清洁供暖消纳富余电能;安徽省拓宽诚实纳税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江西省赣州市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中国铁路总公司推进与沿线国家国际铁路联运合作机制建设,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加速增长;中国移动加快“一带一路”信息通道建设;辽宁省加快大通道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积极整改以往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其中,河北等11省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推进扶贫政策落实;辽宁、湖北、甘肃3省及时清退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质检总局、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取消违规开展的资质认定,破除市场准入限制,优化服务;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联通积极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山东、天津2省统筹盘活财政资金3.34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地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此次审计共抽查59个贫困县(区、市、旗,以下统称县),涉及257个项目、47.98亿元资金,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2个县贫困人口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二是10个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对精准搬迁、保障基本等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三是42个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交通扶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四是12个县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导致6226.11万元资金结存1年以上,其中5585.07万元结存2年以上;五是3个省的3个单位违规使用资金1249.73万元;六是20个县的39个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10 074.44万元;七是6个县的13个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八是个别地区多计脱贫人数2656人。

  (二)去产能方面。黑龙江省七台河市5处应依法关闭类煤矿未按时关闭;甘肃省违规向高耗能电解铝企业发放电费补贴2.4亿元;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17 992万元未发挥效益。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一是6个省的15家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洗整理退还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3.48亿元;二是5个省的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由企业负担费用2.24亿元;三是2个省的8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违规向企业收取或转嫁费用1.64亿元;四是7家协会通过违规自设职业资格、开展评比达标活动等收费1537.24万元;五是上海市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到位。

  (四)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方面。一是2个省的13个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资金不到位等未开工;二是11个省的31个项目逾期1年以上仍未完工;三是2个省的46个项目违规建设或建成后未发挥效益。

  (五)重点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地区未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是11.47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

  (一)教育部组织教授服务团深入贫穷的地方助力精准脱贫。2016年起,教育部组织中国农业大学等6所农林类直属高校50多名教授赴云南省镇康县等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种养殖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指导,支持贫困县农业技术人员到大学实验室学习,结合地方特点提出扶贫建议,推动40多个科技富农项目实施。

  (二)国土资源部出台措施,鼓励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2月,国土资源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土地流转收益全部返还贫穷的地方。2017年进一步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政策覆盖范围。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各级贫困县共使用流转节余指标13.17万亩,流转收益353.17亿元。

  (三)卫生计生委分类分批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救治。卫生计生委在摸清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原则,组织对全国患有大病和慢性病的734万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分批救治。截至2017年5月底,已累计救治300余万人,其中集中救治食管癌、胃癌等7种大病贫困患者10万余人。

  (四)湖南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兜住民生底线年以来,湖南省全方面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认定清理工作,加强建档立卡扶贫系统和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建立扶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自2017年1月起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年3026元,比2016年标准提高14.6%。截至2017年6月底,36.64万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五)云南省巍山县青华乡发展“庭院经济”,促进贫困户增收。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青华乡利用本地生态与物种资源优势,摸索出名贵中药材野生滇重楼高效人工育苗技术,并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剩余土地、农闲时间低成本育苗种植。2016年全乡796户参与种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3户,户均增收4237元。

  (一)工业与信息化部改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工作。2015年9月以来,工业与信息化部优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削减了三分之一的申报材料,同时简化审批环节,该事项审批平均用时从60日压缩到30日。

  (二)商务部持续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商务部在总结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外商投资审批有关规定法律修订完善。2016年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之外的改为在线备案管理,所需纸质材料减少90%,办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内,提高了外商投资审批办理效率。

  (三)北京市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广企业工商登记全流程电子化。2016年11月,北京市启动企业工商登记全流程电子化平台,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通过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全国公民身份证系统、“黑名单”系统等多个系统对接,借助嵌入校验规则、APP认证等功能,智能审核登记申请数据,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照。截至2017年6月底,该平台从内资企业推广至外商投资企业,已有931家企业获颁电子营业执照。

  (四)黑龙江省通过工商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打通部门数据壁垒,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信息互联共享。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省1970个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可以按日取得最新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减少了企业信息的重复报送、重复录入,提高了部门公共服务效率。

  (五)浙江省杭州市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杭州市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分领域梳理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12 202项,其中11 354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已经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如不动产交易登记实现了杭州主城区全流程60分钟完成领证事宜。

  (六)四川省成都市集中清理各部门要求群众提供的不合理证明。2017年,四川省成都市开展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依法取消了298项不合法或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群众提供的不合理证明材料,只保留15项必要证明事项,规定各部门一律不可以要求提供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切实清除“奇葩证明”的生存空间。

  (一)财政部积极地推进营改增试点政策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在大量调研、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适用税率,强化政策培训和指导,协调相关的单位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明显问题,调整完善试点政策和配套措施,促进改革措施平稳落地。自2016年5月全面推开试点一年来,累计减税6993亿元。

  (二)环境保护部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督查。2017年4月起,环境保护部派出28个督查组,分别对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8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查。经过4轮督查,共发现1.63万家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环境问题。截至2017年5月底,督查发现的问题已有近六成完成整改,重点监控企业中的超标企业占比从2016年1月的31%下降为2017年5月的2.35%。

  (三)北京市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严控债务风险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北京市着力建立完整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依法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妥善处置存量债务,严控债务风险。2016年至2017年5月共完成债券置换1049亿元,在有效促进经济稳步的增长的同时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优化了债务结构,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如北京市土地储备机构近3年来通过利率较低的政府债券置换银行贷款等政府性债务,累计降低资金成本33亿元。

  (四)吉林省推广电能清洁供暖消纳富余电能。吉林省出台电采暖试点工作方案,充分的利用富余风电替代燃煤小锅炉,保障居民供暖,推进城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015年至2016年,向27个电能清洁供暖项目补助财政资金5417万元,增加电能清洁供暖面积254万平方米,每年消纳富余电量2亿千瓦时以上。

  (五)安徽省拓宽诚实纳税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15年9月以来,安徽省推广实施“税融通”业务,引导商业银行向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低利率信贷或担保贷款,并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增信服务。同时,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纳税信息筛选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开展客户调查和营销服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截至2017年4月底,已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237.9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5989家。

  (六)江西省赣州市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2016年以来,赣州市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出善多项地方特色惠企政策。如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监控指标体系;对全市发布的3年以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定时进行评估并开展清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一)中欧班列促进“一带一路”交通物流合作。中欧班列发展规划实施以来,中国铁路总公司推进与沿线国家国际铁路联运合作机制建设,通关便利化水准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班列已覆盖我国22个省和12个国家的30个城市,开行数量加速增长,2017年前5个月开行1179列,同比增长148%。部分班列全程运输时间较首次开行压缩2天以上。

  (二)中国移动加快“一带一路”信息通道建设。2016年以来,中国移动建立环球网络运营中心,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伙伴和用户更好的提供国际专线、移动漫游等一站式服务;在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建成开通8条陆地光缆,在29个沿线国家和地区开设“信息驿站”,确保通信联络更方便快捷通畅,降低了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漫游和流量资费。

  (三)辽宁省加快大通道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辽宁省会同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和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建立涵盖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的交通物流联席会议制度,编制《“辽满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发展建设规划》,促进多式联运加快速度进行发展。2017年1月至5月,营口港累计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量29.61万标准箱,同比增幅55.5%。以营口港为起点的中欧班列经满洲里出境至莫斯科,全程运距8232公里,运输时间从20天缩短至12天。

  (一)关于河北省魏县、吉林省镇赉县17 9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不完整的问题。2县对建档立卡系统数据清理比对,对信息不完整的贫困人口重新入户识别,逐户逐人完善信息。截至2017年6月,上述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已清理完善。

  (二)关于6省17家单位或个人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3921.62万元的问题。河北、江苏、贵州、四川、广西、吉林6省针对扶贫资金套取或违规使用等问题,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采取追缴资金等方式收回扶贫资金3855.62万元,对4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撤职等处分。同时,及时修订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扶贫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三)关于6省6.72亿元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河北、黑龙江、江西、陕西、贵州、吉林6省针对扶贫资金滞留闲置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统筹整合、加快资金下拨等方式,强化扶贫资金盘活统筹使用。截至2017年6月,已统筹盘活扶贫资金4.97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四)关于黑龙江省克东县脱贫成效不实,将3189名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或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人口认定为脱贫对象的问题。2017年4月,克东县补缴了3038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漏保人员的参保资金45.6万元;为156名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户所在的村屯铺设饮水管道,实现安全供水,并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免职处分。

  (五)关于贵州省石阡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重庆市秀山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中职学生未享受教育扶贫资助的问题。上述3县政府组织教育、扶贫等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积极筹措资金,截至2017年6月,共补发2911人次补助资金233.72万元。

  (六)关于广东省3市2016年度农村危险房屋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缓慢的问题。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地推进项目建设,完善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7年6月,潮州市农村危险房屋改造项目资金1.17亿元已全部拨付,阳江、湛江2市资金拨付已达85%以上。

  (一)关于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未及时返还工程保证金5543.26万元的问题。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认真组织整改,及时联系企业,做好保证金的清退工作。截至2017年6月,已清退保证金5421.47万元。

  (二)关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97.41万元的问题。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全面清查,逐笔梳理,截至2017年6月,已将保证金全部退还企业。

  (三)关于甘肃省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融资贵的问题。甘肃省人民政府要求兰州银行和甘肃银行对139笔违反政策规定的贷款逐笔核实整改,同时约谈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要求不得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收取客户保证金。截至2017年6月,已退还保证金767万元。

  (一)关于质检总局部分所属检疫处理单位依托部门权力开展经营活动,检疫处理收费利润仍较高的问题。2017年3月,质检总局印发《关于降低检疫处理收费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国质检函〔2017〕137号),要求质检系统检疫处理单位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收费;2017年6月,印发《质检总局关于深化检疫处理单位市场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17〕247号),要求加强对社会检疫处理单位的培育。如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核准哈尔滨富新除害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检疫处理业务,检疫处理业务不再由该局所属企业独家经营。

  (二)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委托收取的招投标企业电子印章办理费未在收费核准范围内的问题。2017年2月,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停止电子印章收费,并放开电子印章办理市场,交易主体可自主选择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办理。

  (三)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率低,且未与其他审批系统数据互通的问题。2017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加快在线审批平台与政府服务通用软件端口对接,提高平台利用效率。截至2017年6月,自治区14个部门和131个市县均实现在线%;在线审批平台与政府服务通用软件实现了互通,同一审批不需重复录入。

  (四)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应取消未取消的问题。2017年2月,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发文停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工作;2017年3月,撤销具体组织该项工作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工作委员会,对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一)关于天津至保定铁路大北环线工程逾期一年半未完工的问题。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改进实施工程的方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17年5月,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大北环线月已正式开通运营。

  (二)关于中国联通广东梅州通信综合楼新建工程超过2年未开工的问题。中国联通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以此为契机,全面清理集团在建项目,将在建项目和结转投资清理工作与年度投资管控进行联动,进一步提升投资资源配置效率。截至2017年5月,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关于山东省东平县、天津市北辰区财政资金结余3.34亿元未及时盘活使用的问题。2省积极整改,将结存资金全部统筹用于环境整改治理、农田水利、文化教育等项目支出。同时,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出台《北辰区2017年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全面清理2015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2016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尚有10万吨未完成的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督促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落实生产线万吨隔膜烧碱生产线淘汰工作已通过验收。

  (一)2个县贫困人口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湖南省新化县的137名贫困人口信息存在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等情况,福建省连城县有82户家庭的人口数、安置方式填报错误,不利于扶贫工作精准实施。

  (三)42个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交通扶贫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12个县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导致6226.11万元资金结存1年以上,其中5585.07万元结存2年以上。

  (六)20个县的39个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10 074.44万元。

  一是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或后期工作不到位等,17个县28个扶贫项目效果不佳。

  二是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等,黑龙江省青冈县、陕西省洛南县、贵州省榕江县及三都县、湖南省慈利县的11个产业扶贫项目未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或未完成带动贫困户脱贫目标,涉及资金8201.3万元。

  (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5处应依法关闭类煤矿未按时关闭。依照国家关于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认定标准,七台河市双利煤矿等5处煤矿属于“依法关闭类”落后产能,应于2016年底前全部关闭淘汰,涉及应淘汰产能62万吨/年。截至2017年6月底,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关闭上述煤矿。

  (二)甘肃省违规向高耗能电解铝企业发放电费补贴2.4亿元。 2015年至2016年,甘肃省在国家多次严禁各地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的情况下,仍违规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对省内电解铝企业用电给予电费补贴2.4亿元。

  (三)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17 992万元未发挥效益。2014年至2015年,河北省财政厅根据淘汰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的上报完成量,先后下达沙河市、南和县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17 992万元。由于地方财政、工信等部门前期审核把关不严,多数申报企业通过伪造、变造材料申报奖补资金,无法通过最终验收审核,截至2017年6月,上述资金仍结存在财政或发展改革部门,未发挥效益。

  (一)6个省15家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洗整理退还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3.48亿元。

  (四)7家协会通过违规自设职业资格、开展评比达标活动等收费1537.24万元。

  (五)上海市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到位。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上海市于2014年1月发文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临时占用林地许可”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部分权限下放至区县林业行政主任部门。但截至2017年5月底,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仍在继续上述审批工作,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8份、临时占用林地许可2份。

  (一)2个省的13个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资金不到位等未开工。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铁山港1至4号泊位铁路专用线年启动前期工作,由于征地拆迁资金长期未解决等,截至2017年6月底仍未开工,涉及项目总投资14.73亿元。二是由于未能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推进等,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铁路总公司兰州铁路局承担的应于2015年至2016年开工的10个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均未开工,涉及总投资123.49亿元。

  (二)11个省的31个项目逾期1年以上仍未完工。一是青海、云南、黑龙江、辽宁、四川5省的18个养老和医院项目,按计划应于2015年至2016年6月完工,由于项目主管单位工作不到位等,截至2017年6月底逾期1年仍未完工,涉及总投资7.30亿元。二是河北省邢台市和湖南省湘潭市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按计划应于2015年至2016年6月完工,由于前期工作缓慢及资金到位不及时等,截至2017年6月底逾期1年仍未完工,涉及保障性住房8428套。三是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安徽省寿县的3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应于2013年至2015年完工,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等,截至2017年6月底仍未完工,涉及总投资5988万元。四是重庆市玉滩水库扩建工程含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项目总投资17.68亿元,由于地方政府未按建设方案及时安排资金等,灌区工程逾期5年仍未完工。五是深圳市龙华区清泉路(北环路至民清路)工程计划于2015年1月完工,由于前期工作缓慢等原因,截至2017年6月底尚未完工,涉及总投资1.11亿元。

  (三)2个省的46个项目违规建设或建成后未发挥效益。一是由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监管不到位,1户企业在未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禁止区域内改扩建旅游娱乐项目,并违规排放污染物。二是江苏省镇级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行效果不佳。该省2016年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的45家镇级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进水量不足等,2016年运行负荷率不足10%,涉及投资5.44亿元。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地区未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是2015年至2017年6月中旬,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固原市特定种类设备审批部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相关规定,违规为133台燃煤小锅炉办理了使用登记。二是2014年、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环境保护部的淘汰车辆中,有701辆黄标车未按规定进行拆解,且在上报淘汰后仍上路行驶。

  (二)11.47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一是截至2017年6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嘉兴市、湖北省、甘肃省白银市、江西省2015年6月及以前的10.98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盘活,涉及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资金基地建设资金、重金属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固态电化学二氧化碳传感器研制项目资金等。二是截至2017年6月底,山东省枣庄市、吉林省2015年收回的4905.2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

  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7年第31号公告:2017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登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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