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财务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向社会揭露寻求《企业安全出产费用提取和运用办理方法(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布告。新《方法》提出:
5、总包单位理应当在合同中独自约好并及时将安全费用按份额直接付出分包单位并监督运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此外,修订稿提出,企业编制方案时不再需要到财务、职业主管等部分进行存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出产费用办理,财务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出产费用提取和运用办理方法》进行了修订,研讨起草了《企业安全出产费用提取和运用办理方法(寻求定见稿)》,现面向社会寻求定见。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在7月13日前,经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定见:
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官网中“财务法规定见搜集信息办理体系”(网址:)提出定见。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办理部官网中“互动-寻求定见”(网址:)提出定见。
反应定见时,请注明公司名称(个人请注明名字)和联系方法。单位和个人隐私信息仅用于汇总、收拾、交流修改定见,不对外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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