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联岭路新建工程EPC项目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7-27 20:51:42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概算为4767.97万元。总用地面积约28194.55平米,新建城市次干道总长约1127.78米,路幅宽度为25米,设计时速30km/h,最重要的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4、项目工期: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设计的基本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有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联岭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截图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各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能低于5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任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定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示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一定要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7、根据【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保证金咨询电话:)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可以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4、CA数字证: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

  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有关的资料(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公司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按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有关的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有关的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的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适应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步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

  (2)请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8月25日9时30分-2020年8月25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站点平台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3)请投标人仅限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为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自行离场。纸质投标文件有关要求如下:

  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一楼大门前。

  (4)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全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招投标办,电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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