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VOC检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7-16

  2024年水务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房山区农村雨洪利用项目雨水利用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5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水务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房山区农村雨洪利用项目雨水利用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2024年水务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房山区农村雨洪利用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4)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7)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进行文件领取登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2、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02月23日以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本级名义发布。

  3、发布媒体: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6、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马慧

  7、投诉处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9、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凡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进行文件领取登记,邮件内容需注明购买文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1)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在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周期内完成上述事项,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获取手续。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采购文件及进行领取登记的响应无效。

  10、供应商有融资需求的按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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